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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和:黄河乾坤湾景区现大面积流凌
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描绘山西文化万千气象
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2025-01-13
书写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2025-01-13
山西:严惩“蝇贪蚁腐” 回应人民关切
2025-01-12
山西省委书记唐登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
2025-01-11
中央组织部从代中央管理党费中划拨五千万元用于西藏抗震救灾
2025-01-10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5-01-09
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习近平总书记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重要讲话引发热烈反响
2025-01-09
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与会同志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
2025-01-08
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 ——写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召开之际
2025-01-06
人民日报看山西|蹚出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2024-12-27
七月党日活动
2025-07-05
七一专题党课活动
2025-07-01
支部党员大会
2025-06-30
六月党日活动
2025-06-17
五月党日活动
2025-05-13
四月党日活动
2025-04-09
三月党日活动
2025-03-13
二月党日活动
2025-02-25
2025年一月党日活动
2025-01-24
十二月党日活动
2024-12-09
展示
2023-07-31
感知介休三弦雅韵,润泽馨香德育氛围
2023-06-15
山西省技能大赛建筑CAD项目培训会
2023-06-03
情暖六一 守护成长
2023-06-01
介休的英雄两代人
2023-06-01
【非遗与青年的“双向奔赴”】传承琉璃技艺,展示社团风采
2023-05-30
青春心向党,奋进新征程
2023-05-04
自古英雄出少年 职中走出大国工匠
2022-07-12
张春旬:山西介休“老兵秀才”
2021-09-07
山西介休抗日英烈王栋臣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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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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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时政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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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2025
08-06
莫让“擦边球”磨损“铁规矩”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很多领导干部一开始都是打擦边球,破坏八项规定,最终演变为大问题。”“擦边球”本指乒乓球比赛中球触及台面边缘的特殊击球现象,后引申为触及政策法规边界、钻政策法规空子的行为,实质是用表面合法的假象来掩盖不完全合法的真相。现实中,打“擦边球”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规避纪律约束的灰色伎俩。然而,这看似只是轻轻“擦”过规则边缘的“小球”,实则如同一把暗藏的利刃,一寸寸悄然磨蚀领导干部的党性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口狠抓作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然而,从各地纪委监委通报的案例看,仍有部分领导干部心存侥幸,妄图以“擦边”之术行违规之实。收受特产、购物卡时,美其名曰“礼尚往来”,看似是人情往来的小举动,实则是违反廉洁纪律的开端;借集体之名,行小团体之私,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等等。这些“变通”的背后,是“小事不拘”“法不责众”的错误思想和侥幸心理在作祟。自以为手段高明、理由充分,殊不知每一次“擦边”都是在向纪律红线发起危险的试探,每一次“变通”都在蚕食规矩的权威。打“擦边球”绝非无伤大雅的小聪明,其本质是规矩意识被侵蚀,更是对纪律权威的慢性消解。规矩、纪律具有刚性,是铁规矩、硬杠杠。这种刚性是其发挥价值和功能的根本前提。如果规矩、纪律成为富有弹性的“橡皮筋”,就会导致“破窗效应”,最终沦为一纸空文。我们党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加“试行”两字,就是要表明一个坚决的态度,表明这个规定是刚性的。规定就是规定,就是要起约束作用的,就要以从严的标准执行,边界必须清清楚楚,决不能被“擦边”。焦裕禄不允许儿子“看白戏”;谷文昌与林业打交道多年,为避免外界误解,他选择购买竹凳、藤椅和石饭桌;高德荣在女儿结婚时提出要求,不准邀请自己的同事朋友,也绝对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请客……我们党的这些优秀领导干部对小事小节近乎“苛刻”“不近人情”的要求,深刻诠释了何为坚定的党性自觉。清正廉洁要从小事小节守起,遵规守纪没有变通余地。领导干部要破除那种“小事不用计较,只要大事上不犯错误就行”的迷思,清醒认识到,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若总是打“擦边球”,对规矩和纪律的敬畏之心便会瓦解,终将从量变到质变、从小节到大错,落到底线失守、大节难保的境地。杜绝打“擦边球”,既要依靠提升党性自觉,筑牢不想违规的思想堤坝;也要依靠严密有效的制度约束,扎紧不能违规的制度笼子。一方面,党员干部要以理论学习为“强身健体”的良方,深学细悟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精髓要义,不断补足精神之“钙”。以自我革命为“锋利的手术刀”,刀刃向内,常以典型案例为镜,在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让廉洁自律成为内心深处的自觉追求。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紧盯奢靡享乐隐形变异的新动向,及时将快递送礼等违规违纪新形态纳入监督的范畴,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对变通操作露头即打,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同时,要织密立体监督网,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善用政务小程序等新平台新方式,让无处不在的“探照灯”照亮权力运行的各个方面,以刚性执纪让“擦边球”无处遁形。
2025
08-06
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党风正则民风淳,政风清则社风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制定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纠树并举、破立并进,将加强作风建设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结合起来,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化风成俗迈出坚实步伐。新征程上,要始终保持“十年磨一剑”的战略定力,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治“四风”树新风并举,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作风温床,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好作风好形象创造新伟业。优良党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作风问题的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历史反复证明,党的作风正,人民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我们的事业就会蓬勃发展。优良党风伴随党的事业发展全过程。我们党之所以能够由小变大、由弱变强,领导全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道路上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始终坚持和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中央八项规定,从“两个务必”到“三个务必”,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到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我们党始终将优良作风作为立党兴党的执政根基。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形成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不仅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更是百年大党永葆生机活力的精神密码。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作风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风险越大、挑战越多、任务越重,越要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当前,“十四五”收官在即,“十五五”谋篇蓄势,前进道路上,还有许多“雪山”“草地”需要跨越,还有许多“娄山关”“腊子口”需要征服,需要以党的优良作风凝聚奋进伟力。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不断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党风正则人心齐,人心齐则事业兴。做到心中有民,必须树立良好作风。以好作风、好形象赢得群众信任拥护,就要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与群众同围一张桌子、同坐一条板凳,“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抓住作风建设这条主线,聚焦“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会所里的歪风”,再到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干部作风是引领党风和社会风气的重要风向标“风成于上,俗化于下”。改进作风必须自上而下、以上率下。在作风建设方面,领导干部带好头是无声的示范。一路走来,我们党始终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带头转变和改进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掌握了作风建设的主动权。发扬优良党风,贵在徙木立信。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中央八项规定作为改进作风的切入口和动员令,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要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让铁规发力,将遵规守纪转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习惯,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领正气充盈的社会生态。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一体推进学查改,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真正转化为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的实际行动,以好作风展现新作为。推动社风民风好转,重在纠树并举。“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长期性、复杂性,决定了作风建设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我们党作为一个在中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对作风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一方面,要坚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一抓到底,紧盯关键环节,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另一方面,要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开展好时代新风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持续推动新风正气不断充盈。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关键在党员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不是一个普通的人,其一言一行对社会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作风历来是引领党风和社会风气的重要风向标,是人民群众观察党风的重要窗口。”从战争年代老一辈革命家补丁摞补丁的衣裤、碟子当盖的茶缸,到新时代浙江义乌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光盘行动”……历史和实践表明,领导干部的作风直接关系党内风气和政治生态,关系民心向背,决定着党的群众基础。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主动带头、以上率下,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定理想信念、直面困难挑战、践行传统美德,促进形成社风民风向上向善的良性循环。优良党风是倡导时代新风的“助推器”我们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作风不仅关系自身形象,更引领着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和精神风貌。新征程上,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与更加有力的措施,以优良的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倡导时代新风。优良党风是社风民风的源头活水。一个时期以来,迎来送往、文山会海、扰民作秀、铺张浪费、公款消费、大吃大喝等不良现象和不正之风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整治党内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抓起,从领导干部抓起,以小见大,以小带大,以上率下,以作风建设新气象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倡导时代新风不能仅停留在口头上,更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党员干部要培养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不尚虚谈、多务实功,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要秉持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在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中担当作为。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把心思凝聚到党和人民的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办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把本领用在稳增长、促发展上,在实处见效中彰显作风转变。党风与社风民风紧密相连,彼此深刻影响、相互塑造。党风决定社风民风,社风民风影响党风。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就能以“头雁效应”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推动形成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同样,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巩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能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崇廉尚俭,引领社会风气持续向好。党风与社风民风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要求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把党的优良作风转化为全社会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念和社会风尚,进而塑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向上向善的社会风气。新征程上,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就要使优良作风在领导干部、全体党员以及社会公众之间形成良性传导,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领正气充盈的社会生态,以正气充盈的社会生态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凝聚起强大正能量。
2025
08-06
把伟大抗战精神一代代传下去
百团大战是抗日战争中的重大战役,极大振奋了全国军民抗战到底的信心。7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位于山西省阳泉市狮脑山的百团大战纪念碑广场,向八路军烈士敬献花篮,参观百团大战纪念馆展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百团大战的历史壮举,充分展现了我们党在全民族抗战中的中流砥柱作用,充分展现了党领导的人民战争的磅礴力量。要讲好抗战故事,把伟大抗战精神一代代传下去。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反抗外敌入侵持续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牺牲最多的民族解放斗争,也是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斗争。在民族危机的严重关头,中国共产党率先高举起武装抗日的旗帜。1937年七七事变后,中国共产党秉持民族大义,呼吁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开辟了全民族抗战的新局面。在波澜壮阔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千千万万的抗战英雄抛头颅、洒热血,为战争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国人民在抗日战争的壮阔进程中孕育出伟大抗战精神,向世界展示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视死如归、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不畏强暴、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必胜信念。伟大抗战精神,是中国人民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将永远激励中国人民克服一切艰难险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场合谈及中国人民抗日战争,阐述全民族抗战的重要历史意义,强调要弘扬伟大抗战精神。伟大抗战精神激发出中华民族的强大生命力、凝聚力、战斗力,永远流淌于中华民族的血脉之中,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中国人民反抗侵略、抵御外侮的永不褪色的精神标识。我们应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阐释和主题教育活动,使全国各族人民牢记由鲜血和生命铸就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历史。积极应用先进技术,对于传承和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具有重要作用,能让其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2023年国家公祭日“穿越时空的来电”活动中,人工智能技术复原了抗日战争中的英雄人物赵一曼的声音,给当代青年打来电话,实现了48小时2.3亿次转发的传播奇迹。先进技术不仅让历史人物“活”了起来,更以一种新颖的方式触动了当代人的心灵。开展多种创新活动,让伟大抗战精神真正成为浸润心田的时代力量。应注重把弘扬伟大抗战精神与基层党建、国民教育、思政课教学、精神文明创建、文艺创作和工作生活结合起来。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深入挖掘整理抗战历史中的重大事件、英雄人物、感人事迹,通过主题宣讲、专题展览、经典诵读、红色观影、知识竞赛、文艺创作和网络互动等形式,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在深化实地研学中,可以有组织地开展“重走抗战路”等主题研学实践活动,让参与者在身临其境的体验中感悟精神伟力。在融入社会实践中,可以将弘扬伟大抗战精神与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相结合,引导人们在服务和奉献社会的实践中体悟精神价值。在日常生活中,引导大家将学习感悟转化为立足本职岗位、勇于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把爱国热情熔铸为奋斗与成长的不竭动力。广大青少年是传承与弘扬伟大抗战精神的重要力量,肩负着赓续红色血脉、勇担民族复兴时代大任的崇高使命。回顾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百年奋斗历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青少年始终是推动历史前进、创造辉煌成就的主力军。党的一大代表平均年龄仅28岁;井冈山时期,那些被称为“红军阿哥”的战士们,平均年龄不到25岁;参加长征的红军队伍,指挥员的平均年龄不足25岁,战斗员的平均年龄不足20岁,14岁至18岁的战士至少占四成……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我们不仅要让青少年了解历史,更要让他们在新时代的语境中深刻理解这种精神的内涵和价值。为此,应设计符合青少年认知特点的教育活动,建设富有特色的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基地。这些教育活动和基地要以生动、鲜活的方式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根据地的故事以及英雄烈士的故事,让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树立红色理想,赓续红色血脉,以先辈们为榜样,用青春和热血书写属于自己的辉煌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2025
07-30
中办国办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全文如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2025年7月18日中共中央批准  2025年7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生态环境部门和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负责人(以下统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完善体制机制、严格监督考核,构建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保障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第四条  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增强共抓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效能;(二)坚持管发展必须抓环保、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管行业必须抓环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坚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遵循自然规律,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做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五)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精准科学的追责机制,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作用,强化河湖长制、林长制,压实下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施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结合职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依规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对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按照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加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在职责范围内对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依规依法履行本行业或者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对本行业或者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本行业或者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第二章  职  责第六条  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主要包括:(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上级党委的决定和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要求;(二)推动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查研究,调度督促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重要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推动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三)组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研究缓解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的重大措施;(四)统筹协调各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推动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支持人大、政协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主要包括:(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的决定和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要求。(二)组织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规定组织编制发布省级、市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保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对环境影响和环境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三)督促推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四)组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调查研究,定期分析生态环境形势、研判生态安全风险,调度督促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减排等方面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五)强化财政对美丽中国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投入规模同建设任务相匹配。(六)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组织完善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生态环境应急责任体系。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负责人职责主要包括:(一)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上级以及本级党委和政府的决定和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落实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体制改革部署。(二)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按照规定组织编制生态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或者改善规划、方案,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三)组织协调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分析生态环境形势,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四)按照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指导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五)指导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六)推动完善生态环境风险报告和预警机制,组织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分管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分管行业或者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指导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督促抓好相关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或者领域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依规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十一条  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执行上级以及本级党委和政府的决定和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划、标准,组织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本部门以及下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直接责任。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负责人组织推进、监督指导本部门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行业或者领域发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完善有关政策,承担本行业或者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第三章  监督追责第十三条  在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加强审计监督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贯通协调,用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形成监督合力。第十四条  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的重要方面,加大考核结果应用和问题整改力度。第十五条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应当控制开展监督检查的总量和频次,优化精简考核体系、指标和方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第十六条  党委组织部门在考察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时,应当按照规定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第十七条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不力,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敷衍塞责,失职失责;(三)作出的决策违反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和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四)致使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生态环境状况恶化,发生严重生态环境损害;(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第十八条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及时报告失职行为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有效预防或者减少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挽回生态环境损害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或者积极配合问责调查、主动承担责任的,可以依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对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应当依规依法从重或者加重追究责任。第四章  附  则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生态环境部商中央组织部解释。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